根据校研究生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
一、组织机构
安徽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2023年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统筹布置,学院科研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科研办)及各招生学科组织、实施,接受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监督。
二、选拔对象
1.学术型硕士与学术型博士连读,选拔对象为就读于我校的二、三年级学术型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在同一学科(按二级学科)、同一导师中进行。如硕博阶段不是同一导师,则须为同一学科,双方导师、所在学科、培养单位均同意方可申请,如硕博阶段不是同一专业,则须为同一学科,须经导师、硕士阶段学科、硕士培养单位、所报考学科、博士培养单位同意,方可申请。
2.“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者须为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或往届硕士研究生(已获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三、选拔条件
(一)硕博连读博士生选拔条件
1.申请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具有学士学位;
4.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硕士阶段综合测评:德、体、美、劳均不低于85分,智育成绩优秀,不得有扣减分;
5.已按照学校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申请时间之前的全部课程学分,取得规定学分,所有课程不得有补考;
6.英语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2)全国硕士生入学统考英语不低于60分;
(3)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位的第一作者,含共一排第一,不含导师排序)发表SCI(含EI、SSCI,下同)收录期刊学术论文一篇;
(4)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5)托福(TOEFL)、雅思(IELTS)、GRE、WSK、国家英语专业四级等成绩达到一定水平,经导师、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可作为英语水平的证明。
7.三年级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博士入学报到当天)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及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8.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其中一名应为所报考的博士生导师;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和专业实践能力,选题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对部分业绩突出的研究生,如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SCI收录期刊学术论文(其类型一般应为论著Article,须提供论文复印件)、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排名前三位)、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证书或PCT(国际合作)专利证书(排名前三位),应优先录取。
推免生硕士阶段申请硕博连读者,经考核合格,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申请者须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申请者须为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或往届硕士研究生(已获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4.申请者如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需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申请者如录取为全日制定向就业(仅限我校本部及直属附属医院 在职人员) 博士研究生,脱产学习,不转户口、不调档案、不转组织关系、不安排住宿。奖助政策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5.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考试成绩不低于 425 分);
(2)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位的第一作者,含共一排第一)发表SCI(含EI、SSCI,下同)收录期刊学术论文一篇;
(3)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4)托福(TOEFL)、雅思(IELTS)、GRE、WSK、国家英语专业四级等成绩达到一定水平,经导师、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可作为英语水平的证明;
6.申请者专业基础扎实,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申请考生如已获硕士学位满5年(计算截止时间考生录取为博士生入学报到当月,一般为招生年度9月),原则上要求近5年(计算截止时间考生录取为博士生入学报到当月,一般为招生年度9月)以第一作者发表SCI收录期刊学术论文(类型一般应为论著Article)一篇。
获得国家级科研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研奖励(排名前三位)、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证书或PCT(国际合作)专利证书(排名前三位)等,可作为申请的优先条件。
四、学习方式、报考规定及招生计划
(一)学习方式:全日制。
(二)报考规定
1.我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别。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调入我校管理。在校全脱产学习,在学期间享受奖助政策。
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后不转户口、人事关系、档案等,在校全脱产学习,毕业后到定向单位工作,在学期间不享受奖助政策。报名时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全脱产在校学习的证明。录取前与我校、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书》,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综合考核或无法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本部及直属附属医院在职人员可以报考非定向也可以报考定向,其他考生只能报考非定向。全日制定向计划从严掌握,原则上我院每个二级学科(二级学科或三级学科)定向博士研究生招生不超过1人,若该学科招生人数是1,则该学科不招收全日制定向研究生。
(三)招生计划
我院2023年第二批博士招生计划为19名,详见《基础医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第二批次)》(附件1)。
五、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请
1.网上报名
2023年06月7日-06月13日,进入博士报名系统(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招生工作-研招管理平台-考生入口-博士报名查询系统)报名,审核未通过需修改的最迟于6月14日修改报名信息。建议使用IE(需IE8以上)、火狐等浏览器,以免影响报名表格打印。
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个人信息务必要准确,尤其本科硕士毕业学校请按照毕业证上的名称填写(有些学校更名了,也请按照毕业证上的填写)、个人本科硕士毕业的专业代码、是学术学位还是专业学位、报考定向还是非定向、博导等信息一定要准确填写,不确定的事情请提前咨询,以免修改耽误时间。
博士网上报名须知,详见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博士招生栏目《安徽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通知》(https://yjsxy.ahmu.edu.cn/2022/1123/c7775a129158/page.htm)
2.交材料时间
2023年6月14-15日前(以收件时间为准),学院统一接收考生寄送的报名材料,请各位考生务必按要求将申请材料报送或邮寄至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81号安徽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南楼204室科研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屠老师18226610593,陶老师0551-65161124)。提交材料清单见《安徽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通知》(https://yjsxy.ahmu.edu.cn/2022/1123/c7775a129158/page.htm)。邮寄材料的考生,请使用EMS或顺丰快递,邮寄后请随时关注邮寄状态并及时与我院保持联系,以免丢失或未及时送达,因快递原因未按时接收到材料的,我院不承担责任。
(二)初选
由学院科研办组织各招生学科在6月16日前完成考生材料审核、初选。各学科根据学校《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和《安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本院初选条件参照学校上述两个文件所列标准。各学科负责审核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等进行审核并初选,并参考招生导师的意向,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
审核及初选组织情况、初选通过及未通过考生审核汇总表,由科研办汇总审核并通过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于6月16日前报送至研究生学院,由研究生学院在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考生方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通过初选的申请者均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三)综合考核
1.考核专家组:各招生学科成立分专业考核专家组,原则上由5名教授或相应正高职称的人员组成,其中申请者导师须为专家组成员,专家组组长必须为博士生导师。报考同一专业(二级学科)的考生由同一专家组进行考核。学科考核前组织专家培训会,对考核程序、纪律予以培训。
2.考核方式: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以线下复试形式开展。各招生学科可参照硕士研究生复试操作手册,集中复试,考核过程应全程录音、录像,确保有异议时可回溯查看,还应进行详细记录并妥善留存备查。
3.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实践能力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考核方式可以采用笔试、面试、专业综合知识答辩(包括研究计划、PPT汇报等)、实验操作等方式,具体由各学科自行设定。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实践能力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及对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凡体检结果属于以上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如已入学,则取消学籍。
4.评分及录取原则:
考核专家组进行集体评议,确定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综合考核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申请同一导师的考生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至低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有导师未完成招生计划且本专业有考核合格的其他考生,经该考生、未完成计划的招生导师、考核专家组同意,不再另外组织考核,可择优调剂拟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学校审核。
综合考核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安排需填写《2023年安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时间安排表》,并提前2日将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办。具体考核办法,由各招生学科参照学校、学院有关规定、办法文件制定,与《考核时间安排表》一同上报。各学科具体考核办法须在考核前提前公布并告知考生。
《2023年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小组人员名单》(见附件)须于考核结束后,与拟录取名单一起报送至科研办。
6月20日前,各学科完成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公示无问题后及时上报科研办。科研办将考核结果报基础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并通过研招管理平台上报拟录取结果,并将考核结果汇总表、综合考核表及有关材料上报校研究生学院。
六、调档录取
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请自行下载(在报名通知中网上挂出)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交学院科研办汇总后于2023年6月交校研招办。
拟录取的“申请-考核”制考生办理调档手续另行通知。
所有录取流程完成后,学校将于2023年6-7月给录取博士新生发录取通知书,2023年9月入学。
七、有关要求
1.各学科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博士生招生综合改革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学习关于印发《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和《安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校研字〔2022〕16号)、安徽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等文件。
2.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研究生招生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3.规范做好相关材料的保存及报送工作。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录取期间考生报名材料(如同意报考证明、报考登记表、政审表、专家推荐书、学历学位证书、硕士阶段成绩单、英语水平证书等)、考生综合考核表(纸质版、扫描件)、综合考核结果汇总表(纸质版、扫描件)、考核结果公示表、考核期间全程录音录像、考核试卷及答卷(如有)等过程相关材料上报科研办,上述材料各学科保存1份,保存期限均为考核、录取结束后1年。
4.考核期间,学院安排监督员现场检查、督导,考核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学院科研办,联系人:屠老师18226610593,陶老师0551-65161124。
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研究生学院官网博士招生栏目(https://yjsxy.ahmu.edu.cn/bszs/list.htm)及基础医学院研究生招生栏目(https://jc.ahmu.edu.cn/index/nav/85.html)相关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基础医学院2023年第二批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基础医学院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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